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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8年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赴法国留学项目翻译人员的通知》的…
2018-08-28 16:11  

作为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会议重要成果,并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大、中学生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学生体协”)与法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以下简称“法国大体联”)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将继续在“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赴法国留学项目”框架下,资助不超过240名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赴法国留学,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与资助期限为3个月,派出方式为成班派出,每个班20人左右。

根据工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为每班选拔安排1名翻译人员,一同赴法国留学,并承担翻译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留学国别:法国

2.选派类别:法语翻译人员,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身份派出。

3.留学与资助期限:均为3个月。

4.派出时间:2018年11-2019年1月(暂定)。

5.选拔规模:15人,含3名候补。

6.资助模式: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学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签证护照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扣除住宿费)。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中国大陆高校法语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优秀的法语听说读写能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与交流能力。

5.热爱体育,具备一定的足球知识。

6.具有相关法语翻译经历的申请人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8.须满足以下语言条件之一:

-法语专业八级证书;

-DALF C1;

-TCF C1。

9.近五年内曾享受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的人员亦可申请。

三、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翻译人员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提交纸质版材料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扫描件(带文号并加盖公章);

-中法文个人简历;

-法语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相关翻译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同时准备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公函仅需一份原件),并于2018年9月9日前寄/送抵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邮寄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材料请注明“校园足球教师、教练员赴法国留学项目翻译人员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四、推荐办法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与需求,择优选拔、推荐优秀候选人。

五、评审、网申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8年9月组织专家面试评审,另行通知通过面试人员完成网申等程序,并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发放录取材料。

六、派出及其他

1.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办理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等手续。

2.被录取人员不受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的限制,也无需履行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洁

电 话:010-66093571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ouyafei2@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