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制定的国际化办学的目标,适应学校高水平民办大学国际化建设的战略需要,实现学校人才培养国际化的目标,学校特决定开展“大使讲坛”活动。为规范本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大使讲坛”活动的意义
以“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学生国际化意识”为宗旨,聘请国内知名大使或总领事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以专题讲座或报告的形式,帮助我校师生了解世界其他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中外关系等领域内最新动态或最前沿的相关专业知识。
二、“大使讲坛”活动的要求
1. 专题讲座或报告的内容要突出其前沿性、创新性和针对性,能够体现思想性、人文性和学术性,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中外关系的发展与碰撞等,以达到帮助我校师生开拓国际视野的目的。
2. 聘请的讲座嘉宾应为国内外知名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驻外大使或总领事等。学校为应邀来我校的知名大使或总领事颁发“吉林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吉林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工作委员会特聘委员”聘书。
三、组织机构
1. 在学校学术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小,成立“大使讲坛”领导小组,由主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校国际交流工作委员会委员为成员。“大使讲坛”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以下称为“大使讲坛”活动秘书处),负责讲座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秘书处设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具体负责秘书处的工作。
2. “大使讲坛”领导小组的职责
(1)对讲座活动全面领导、统一规划、协调开展。
(2)促进形成若干相对稳定、可持续开展的系列专题及主讲嘉宾资源库。
(3)建立与完善“大使讲坛”活动的制度建设。
(4)研究、制定“大使讲坛”活动年度开展计划。
(5)及时了解我校师生对“大使讲坛”活动内容的需求,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3. “大使讲坛”活动秘书处职责
(1)负责讲座申请、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提交讲座年度开展计划。
(2)负责讲座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3)负责建设讲座主讲嘉宾资源库。
(4)负责讲座活动年度工作总结,并向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
(5)负责讲座活动的其他日常工作。
四、运作管理
1.每年年末“大使讲坛”活动秘书处提出下一年拟开展的活动计划,经“大使讲坛”领导小组、校学术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年度计划包括讲座内容、拟聘主讲人、拟安排时间、讲座对象并在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专栏公布。“大使讲坛”活动考虑到长春气候特点,每年主要安排在5、6、9、10月份开展。每两周举办一次,每年举办8次。
2.由于特殊原因讲座计划需作变更时,“大使讲坛”活动秘书处须于举办的前两周与“大使讲坛”领导小组、校学术活动领导小组沟通协调;需增加或更换讲座内容或主讲人时,须填写《吉林外国语大学“大使讲坛”讲座申请表》,由“大使讲坛”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报校学术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大使讲坛”活动秘书处提前一周时间,通过学校“学术报告”专栏、网络平台或采用其他宣传形式发布讲座公告,对主讲内容、主讲人等信息进行宣传报道,吸引校内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大使讲坛”活动。
4.讲座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由“大使讲坛”活动秘书处负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内容包括:准备与宣传工作、专家接待工作、参加人员与会场安排、录音录相、会后总结及新闻报道等。
5.“大使讲坛”活动秘书处在讲座结束一周内,向“大使讲坛”领导小组、校学术活动领导小组提交讲座总结,内容包括:讲座总结(含讲座总体概况、取得成效、各方反映、意见建议等);讲座活动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等。
6.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大使讲坛”活动,确保“大使讲坛”活动常态化,高水平、高质量地开展并取得实效。
7.主讲嘉宾在校周期为三天(周二—周四)。具体安排为:周二下午报道;周三上午讨论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并为主讲嘉宾颁发“吉林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工作委员会特聘委员”聘书,周三下午为相关专业师生做专题报告并颁发“吉林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聘书;周四上午长春市内文化考察活动,周四下午离校。
五、活动经费
1.“大使讲坛”活动所需经费由学校提供资助,主要用于主讲嘉宾的讲课酬金、接待费、外地嘉宾的差旅费、宣传资料及会场布置等相关费用等。
2.主讲嘉宾的讲课酬金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标准支付,即每位主讲嘉宾讲座酬金为3000元。
3.讲座主讲嘉宾讲课酬金、接待费以及外地嘉宾的差旅费须由“大使讲坛”活动秘书处事先提出申请,经“大使讲坛”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校学术活动领导小组、校长批准后方可支付。
六、本办法由“大使讲坛”活动秘书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